大连金重化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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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压力管道制造单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损检测机构、监检机构等,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并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录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承担制造(施工)监检工作的监检机构应当取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准的相应资质,承担监检工作的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
监检机构应当向受检单位提供监检大纲(方案)以及监检人员资格情况,并且在制造、施工现场公示监检单位以及监检人员名称;监检大纲(方案)包括监检项目、监检内容和要求;
受检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监检意见书的行为,监检机构可以暂停监检工作,并且按照本规则2.3条的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监检人员应当遵守受检单位的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受检单位提出的生产计划、施工进度或者检测进度,检查确认受检单位现场准备工作,及时到场监检;
监检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
监检机构和监检人员应当按照协议对受检单位提供的受检资料予以保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制造或者施工前向监检机构提出压力管道监检申请。
监检机构接受监检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且与申请单位签署监检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监检机构按照本规则和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制造(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监检大纲(方案),组成监检项目组,指定监检项目组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检人员,配置检测仪器等。